2018 年 3 月 1 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正式发布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及相关的应用说明文件,用以取代 CNAS-CL01:2006(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及相关文件。
按照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要求,各认可机构必须在新版标准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相关文件的转换,为此,CNAS制定如下转换政策:
2、换版评审原则上结合定期评审进行,也可单独申请换版评审。换版评审采用现场评审方式,评审范围为认可准则全部要素。
3、对于初次申请的实验室,自2018年9月1日起,CNAS只接收CNAS-CL01:2018认可申请,不再接收 CNAS-CL01:2006的认可申请;9月l日后按照旧版准则获认可的实验室,获得认可后的定期监督评审应按新版准则进行。
4、对于已认可实验室,自2018年9月1日起,所有复评审(包括复评+扩项)均按照新版准则进行;9月1日前按旧版准则获认可的实验室,9月1日后进行的定期监督,实验室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按新版准则评审;9月1日后接收到的单独扩项申请或其他评审,评审依据的准则与该实验室认可的准则版本应保持一致。
5、所有依据新版准则评审的实验室,应于现场评审前20个工作日提交新版管理体系文件和核查表。
6、获认可实验室如未在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转换,CNAS将暂停其认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