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E即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 (2002/96/EC),报废的电子电气设备,在指令75/442/EEC中对”waste”作出了详细的定义,在指令91/156/EEC中对其进行了修改。报废实际上是针对WEEE指令中所有类别的产品,即使该产品并无达到使用寿命结束的阶段,只要被消费者丢弃都视为废弃物。
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地处理报废设备。
设计环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并向欧盟成员国登记。
产品标识要求:
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和相关标志(加贴回收“WEEE”标志)。
2006年12月31日各国应达到WEEE回收目标4Kg/人。
WEEE规定电子电气产品的目标回收率在70-80%之间,包含再生及再利用的元件及材料,以符合WEEE对每个项目的要求。(依据电子电气设备的平均重量不计算)
2008年12月31日,WEEE将订立新的回收、再生的目标,包含整台物件的再利用
WEEE指令案适用于以下电子电气产品: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用户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子工具(大型静态工业工具除外),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所有被植入和被感染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器械,自动售货机。列出以上各类别电子电气设备下的产品目录。本指令案将在不违背欧盟关于安全的健康要求的法律和欧盟关于废物管理的特殊法规的前提下适用。与保护欧盟成员国重要的安全利益相关的设备、武器、军需品的战争物资不适作本指令。
“电子电气设备”(WEEE)指的是属于表2所列类别下的、设计使用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备和实现这些电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电子电气废弃物”(WEEE)指的是按照欧盟第75/442/EEC号指令第一条(a)款定义确定为废弃物的电子或者电气设备,包括在产品抛弃作为其一部分的部件所有成分、部件和消耗件。